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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类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申办


第二类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申办

审批依据: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6号)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)

申报材料
1.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》一式两
份,并附与《申请表》内容一致的电子盘一份;
2.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药品经营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应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设置本企业产品专卖机构的,应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;
3.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4.所有质量管理人员的聘用协议、身份证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,质量管理人员还应附任职证明及个人简历;
5.组织机构与职能设置框图;
6.注册地址、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图(注明面积)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;
7.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储存设施、设备目录;
8.拟经营品种范围;
9.非法人企业还应提供法人企业的书面意见;
10.自我保证声明内容:"申报材料真实有效,保证质管人员在职在岗";
11.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文件、材料。

办理程序:
政务中心窗口→市局办公室收件→市局稽查科审查→局领导批示→承办科室审查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→提出意见→局领导审批→政务中心窗口→通知申请开办单位(人)

承诺时限: 30个工作日

备注: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办的所有材料均需A4纸打印、复印,每页材料均需企业负责人签名、手印或单位公章。
窗口联系电话:0557-304585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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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市局市场监督科
发布时间: 2007-04-09 08:41:12